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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零距离关爱儿童成长联合会组织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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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6 21:4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山东公益姜召海 于 2012-1-9 07:22 编辑

爱心零距离关爱儿童成长联合会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组织全称:爱心零距离关爱儿童成长联合会(以下简称爱心零距离)。
第二条 爱心零距离是由热爱公益和慈善事业,关心自闭症儿童、残障儿童、孤儿、留守儿童、贫困山区儿童等弱势儿童群体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共同参与的民间非营利性公益组织。
第三条 爱心零距离的宗旨是扶持贫困山区孩子和社会弱势儿童的生活条件、健康条件并提高其素质和能力。为自闭症儿童、残障儿童、孤儿、留守儿童提供志愿者服务及对山区贫困学生进行阳光助学等。
第四条 爱心零距离提倡先学会爱自己的家人,再学会爱我们所帮助的人!
第五条 爱心零距离的口号是:爱无限,心永恒!
第六条 爱心零距离开展的公益活动遵循自愿、透明、公开、节俭和非营利性的原则。
第七条 爱心零距离各项公益活动,以广大爱心群众和会员为基础,接受 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志愿者



第八条: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愿参与爱心零距离的公益活动;
(二)年满 14 周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责任心和相应服务能力,拥护本组织权益,并严格按照爱心零距离章程规定开展工作。
第九条:建立志愿者登记制度。
志愿者应当向理事会申请登记,填写会员登记表,由理事会通过以后批准其入会,交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实行注册备案,档案由人事部保管。
第十条:志愿者享有如下权利:
(一)自愿加入或者退出组织;
(二)参加本组织开展的公益活动;
(三)要求获得志愿者服务必需的条件和必要的保障;
(四)请求本组织帮助解决在公益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五)对本组织提出建议、批评与监督;
(六)有困难时优先享有本组织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十一条: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组织的章程;
(二)不得向帮助对象收取报酬或者借钱、借物、谋取其他利益;
(三)对帮助对象的隐私予以保密;
(四)不得以本组织志愿者或本组织的名义组织或参与违反原则的活动。
第十二条:志愿者在社团组织的安排下开展公益活动,完成志愿者服务工作。 未经本社团组织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本组织名义私自开展活动。
第十三条:志愿者在参与活动期间应当佩戴统一的标志(胸牌,胸卡等)。证 件、标志的使用及管理办法由理事会统一规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理事会为本组织的组织管理、机构。理事会中的管委会享有本组织最高权利。
第十五条 理事会组织结构
(一)、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常务理事数名。会长和副会长组成理事管委会,本组织发起人为终生管委会成员,决定组织的发展方向。
(二)、会长负责理事会的管理和理事会会议的召开,活动的开展和实施等工作。享有一票否决权和一票通过权。
(三)、副会长负责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在会长无法到场主持工作时,由副会长代会长主持工作。
(四)、理事会设活动、宣传、外联、助学、技术、人事、财务、后勤八个部门。
(五)、活动部主要负责每次活动的前期策划,活动资金、物品等预算,活动现场的负责,会员的签到(活动后转交人事部)、联络工作及活动后物品的回收、环境的清理、活动后的总结等。
(六)、宣传部主要负责每次活动的前期宣传、群内不定时的更新及群内组织的咨询、接待工作。
(七)、外联部主要负责与友联社团、组织,相关行政机关,爱心企业赞助等的交流沟通。
(八)、助学部主要负责山区贫困学生的走回访策划,学生档案的管理,资助人与被资助人的沟通等工作。
(九)、技术部主要负责维护论坛的正常运转和日常维护等工作
(十)、人事部主要负责会员档案管理,更新会员名单,并做好志愿者档案的保密工作,负责整理每次活动的会员签单汇总。
(十一)后勤部主要负责活动物品(如宣传条幅、喷绘)与会员胸卡、会员胸牌等的制作及,组织物品的保管等工作。及会议的筹备、记录等工作。
(十二)、财务部主要负责爱心帐户的使用和监督、活动资金的公示以及除爱心活动外的其他集体性质的娱乐活动资金的管理、监督和公示。
第十六条 理事会职责:
(一)、讨论和确定组织的发展方向;
(二)、制订和修改章程
(三)、研究决定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等事项;
(四)、与其它公益组织进行交往合作等事项;
(五)、决定内设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听取志愿者工作汇报,接受对各工作组负责人选、正式志愿者等备案,审议确认对违反章程、制度人员的处理;
(七)、积极参与各项公益活动,为各项决策的正确性提供保障。在活动中,严格执行论坛的规定和当期负责人的安排。
第十七条 理事会成员选举
(一)、由管委会任何一人或者任何三位常务理事可提名已注册会员中表现优秀的家人为提名理事(已注册会员也可以自己提出申请),提名理事属于考察阶段,不负责具体工作,考察期两个月;
(二)、考察期满,管委会任何一人通过或超过半数的常务理事通过,责提名理事成为实习理事,开始负责具体的事务。在无其他突出特长的情况下安排在活动部实习,实习期两个月;
(三)、实习期满,管委会或者超过 2/3 的常务理事通过,则实习理事成为常务理事。
第十八条 理事会会议
(一)、每三个月召开例会一次,由会长批准后通知后勤部召集。
(二)、会长可召集临时会议,两位副会长联名可召开临时会议,五名理事联名也可召集临时会议。召集临时会议时应确定明确的议题。后勤部应提前两天将具体时间、地点、临时会议议题、列席人员名单告之会长,并由会长通知后勤部召集各参加人。
(三)、到会理事人数超过全体理事人数 2/3 的,会议有效。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会议可由召集人决定在网上召开,但事关网站合并、分立、解散的,必须召开正式会议。
(四)、会议结束后,由后勤部负责于两天内在论坛公布会议纪要,纪要中不应披露有关具体人员人事任免事项的个人意见。
(五)、理事连续三次不出席会议的,或因故无法继续履行职责的,理事会可决定终止其理事职务。理事因违背章程、制度被取消会员资格的,理事职务自动予以暂停,并报会长审议后终止。
第十九条    理事会决议
(一)、通过表决作出各项决议,表决原则上采取记名方式,对于有关具体人员人事任免的事项,有理事提议采取无记名方式的,应采取无记名方式。
(二)、决议作出后,由人事部负责在论坛公布决议内容,但原则上不公布具体表决情况。
(三)、表决时,除论坛规章制度中另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关于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由理事会超过三分之二的理事同意,其余应由超过半数的理事同意。
(四)、对于一般事项的决议,可由会长或两名副会长或五名理事提议在不开会的情况下,或由会议决定在会议结束后,通过书面或电子等方式进行表决。
第二十条 理事会成员须为已注册志愿者,理事就任前须认可并遵守制度的规定并在首次正式会议时书面承诺。
第二十一条 担任本会会长、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爱国爱民,遵纪守法;
(二) 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
(四) 能上网工作,并持之以恒的;
(五) 未有不良记录者;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二十二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内部筹集、社会捐赠和资助及其它合法收入,经费的筹集、使用、管理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并及时利用网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活动、助学等,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四条 本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在接受和发放捐赠物资过程中,须履行严格而正规的财务手续,做到不差分文,收的清楚,去的明白。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会资产。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如下程序:
(一)理事会表决通过;
(二)管委会审议通过;
(三)发起人审核后再论坛公示,公示后的 15 天内无异议责执行新章程。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爱心零距离管委会。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 2011 年 12 月 21 日由管委会通过开始试行,有任何异议可提出讨论修改,如无问题,本章程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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