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力滥用,如同雾霾一样,渗透进社会每个细胞,侵蚀整个国家肌体,每个人都无法逃脱。毒害之深,令人咋舌。 一直以来,在大家的惯性思维中,滥用公权力的人员,一般是身居要职的高管,但是从中丁乡五月份办理的一些案件中可以发现,作为村里的会计、村委会委员,甚至是网格员都存在公权力滥用的问题,比如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国家小麦直补款,优亲厚友,为近亲属办理低保,甚至个别村干部更大胆,任职期间,违规领取低保。 小小村干部,也可滥用权力,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公权力涉及社会各行各业,必须加强监管,严防公权力的肆意“撒野”。 公权力的“公”,属于人民、属于全社会,只能是为社会大众服务。她既不是某个部门谋求权力的工具,更不是某个人攫取金钱的“筹码”。公权力,神圣不可侵犯。某个具体人,侵犯公权力的廉洁性,既是对自身职务行为廉洁性的亵渎,也是对其行业职务廉洁性的破坏,更是对社会清朗风气的污染和破坏,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 公权力姓“公”,不能信马由缰,更不可以恣意撒野。必须在制度的监管之下,严格在阳光下运行。社会各行各业,都必须加强监督,织密行业监管制度的笼子,防止监管漏洞的产生,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杜绝腐败的滋生的土壤,必须铲除权力交换和输送的通道,确保公权力透明操作,监管措施始终“在线”。 公权力再小,也是人民赋予的。村干部的职位再低,也必须遵守廉洁准则。放任公权力信马由缰,只能是跌入万正深渊。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中丁乡纪委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公职人员、村干部滥用公权力的行为,在社会上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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